在食品与健康交叉的赛道上,很少有品类像益生菌这样,同时拥有庞大的市场规模与脆弱的概念根基。2025年中国益生菌行业市场规模约1400亿元,近五年复合增速9.74%,食品饮料占据终端产品的约60%。然而,“益生菌”在科学上并非一个可以笼统使用的标签。当摄入足够数量时对宿主产生健康益处的活性微生物,才构成益生菌;三个限定词——“活的”“足够数量”“有益健康”——缺一不可。更关键的是,这三个条件都必须在菌株层面被满足,而非仅仅在“菌种”或“品类”层面成立。理解益生菌的核心困难,不在于承认它的市场体量,而在于看清菌株特异性如何在根本上约束着一个千亿市场的宣称逻辑。
一、菌株特异性:一个不能绕过的科学原则
微生物学中,“菌种”(species)与“菌株”(strain)是不同的分类层级。同一种菌种下的不同菌株,基因组可以存在显著差异,其在人体中激发的生物学效应也可能截然不同。2025年发表的一项系统范围综述清晰地展示了这一点:该综述分析了69项研究,覆盖植物乳杆菌(Lactiplantibacillus plantarum)的多个不同菌株,发现L. plantarum 299v在改善胃肠道症状、口腔健康和降低全身炎症方面显示出效果,L. plantarum IS-10506在特应性皮炎的免疫调节中表现突出,L. plantarum LB931在减少致病菌定植、支持女性阴道健康方面具有潜力,而L. plantarum CCFM8724则在降低幼儿早期龋齿方面呈现前景。同一菌种,不同菌株,对应的健康终点各自分离。这意味着任何以“植物乳杆菌”或“乳双歧杆菌”整体为单位的功效宣称,在科学上都缺乏精确性。
这一原则在临床指南中得到了制度性确认。欧洲儿科胃肠病学、肝病学和营养学会(ESPGHAN)2023年发布的菌株特异性推荐明确:预防抗生素相关腹泻,有证据支持的是鼠李糖乳杆菌GG(LGG)和布拉氏酵母菌;急性胃肠炎可考虑LGG、布拉氏酵母菌以及罗伊氏乳杆菌DSM 17938等特定菌株;婴儿肠绞痛则涉及罗伊氏乳杆菌DSM 17938和动物双歧杆菌乳亚种BB-12在母乳喂养婴儿中的证据。指南推荐的力度因菌株和适应症而异,但推荐的对象始终是带有编号的菌株,而非菌种。2025年的一项系统综述与荟萃分析进一步量化了特定菌株的效果:在抗生素相关腹泻的预防中,布拉氏酵母菌CNCM I-745在荟萃分析中显示约48%—57%的降幅,并伴有艰难梭菌感染的显著减少。这些数字属于被反复验证的特定菌株,不能被平移给同一菌种的其他菌株,更不能被泛化为“益生菌”整体的效果。
二、活菌数:一个必要但不充分的条件
益生菌定义中的“足够数量”在标准层面有最低限度的量化表达,但不同食品类别的阈值并不统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和调制乳粉》(GB 19644-2024)要求添加活菌的调制乳粉中活菌数不低于10⁶ CFU/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101)规定添加乳酸菌的活菌型产品乳酸菌数不低于10⁶ CFU/g(mL);《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GB 19302-2025)则对益生菌酸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活菌数不低于1×10⁸ CFU/g。
然而,标准中的数值是产品在某一时点的底线要求,而益生菌的健康效应取决于保质期内直至消费者摄入时是否仍维持足够数量的活菌。活菌数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会衰减,衰减速率受温度、湿度、包装形式和菌株自身稳定性影响。这意味着标签上标示的“添加量”与消费者实际摄入的活菌量之间可能存在距离。行业团体标准《益生菌食品活菌率分级规范》的修订工作正是试图回应这一问题,将关注点从“添加了多少”转向“存活了多少”。另一个容易被忽视的维度是菌株鉴定。2025年发布的团体标准《益生菌及其制品检验方法》明确要求益生菌菌株需具有明确的分类学地位和科学命名,并涵盖菌株鉴定和稳定性试验。没有菌株水平的鉴定,活菌数就只是一个数量指标,无法与任何特定的健康效应建立关联。
三、宣称的合规落差:普通食品与保健食品之间的界线
益生菌市场的一个结构性张力在于:绝大多数含有益生菌的产品是普通食品,而普通食品依法不得声称保健功能。益生菌酸奶、乳酸菌饮料、添加益生菌的调制乳粉和零食,无论其配方中使用了何种经过临床研究的菌株,只要未取得保健食品“蓝帽子”标志,就不能明示或暗示任何保健功能。这一制度安排的逻辑是清晰的:保健功能的声称需要以产品层面的证据评价为前提,而不是以某一原料或某一菌株的文献为依据。
但现实中的宣称实践往往游走在边界地带。部分普通食品通过“肠道健康”“消化舒适”等表述暗示功能,或以“添加XXX菌株”的方式引导消费者自行联想该菌株在文献中的健康效应。监管层面的回应正在从名单管理向更精细的评价体系推进。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表示,正加速推进动物双歧杆菌乳亚种Bb-12、双歧杆菌乳亚种HN019等9种益生菌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商请国家卫生健康委开展安全性评价审查。这一举措的意义在于,将部分证据基础较为充分的菌株纳入备案制管理,使符合条件的产品可以在明确的原料目录框架内进行标准化的功效关联,从而压缩“有菌株、无产品级证据、但有功能暗示”的模糊空间。截至2025年6月底,以益生菌为原料的注册保健食品仅有120余个,而现行有效的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总量为1.35万余张、备案凭证2.28万余张,益生菌在保健食品体系中的占比之小,与它在消费市场上的热度形成了鲜明反差。这一反差本身说明,从“菌株有文献”到“产品有注册功效”,中间隔着系统性的评价门槛。
四、理性选择的落点
在菌株特异性和宣称合规的双重约束下,益生菌产品的选择无法简化为比较活菌数的绝对高低或菌种数量的多少。更具操作性的判断框架包含三个层次。
第一,看菌株标识的精确性。 产品标签或配料表是否标示了菌株编号(如“鼠李糖乳杆菌GG”中的“GG”、“动物双歧杆菌乳亚种Bb-12”中的“Bb-12”),是判断其宣称是否具备可追溯科学基础的第一道线索。仅标示菌种名称而不标示菌株编号的产品,其健康关联在科学上是不可锚定的。
第二,区分产品的监管身份。 带有“蓝帽子”标志的保健食品,其获批功能声称经过了针对该产品的评价或备案审查;普通食品中的益生菌产品,其合法性基础是食品安全标准,功能声称不在允许范围内。消费者如果以特定的健康目标为选择依据,应当优先关注产品的监管身份是否与这一目标相匹配,而非依据营销文本中的暗示。
第三,将“活菌到达”作为独立变量对待。 活菌数标准的存在不等于产品在货架期末仍能维持有效数量。选择冷链条件下保存的活菌型产品、关注保质期与储存条件、对常温货架上的“灭活型”或“后生元”产品保持概念上的清醒,都是让摄入行为与“活的微生物”这一定义保持一致的务实做法。灭活菌体或其代谢产物可能具有独立的生物学活性,但它们不属于益生菌的定义范畴,两者的证据体系不可互换。
益生菌的科学叙事与市场叙事之间,隔着一道由菌株编号、临床终点和监管分类共同构成的屏障。承认这道屏障的存在,比笼统地相信“益生菌有益健康”或笼统地怀疑“益生菌是营销泡沫”,都更接近这一品类的事实。